广东装配式建筑分会 2022-04-06 2483
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贷款利息,按照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新认定或迁入本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奖励。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30%的补贴,最高300万元。
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万元一次性扶持。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一次性扶持。
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万元一次性扶持。 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10万元扶持。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通过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股份改造奖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高增长项目: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根据不同档次给予10万元 - 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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