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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

广东装配式建筑分会     2021-08-20     2314

近日,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节能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因地制宜,“被动式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质量,降低建筑能耗,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

《通知》中作出了一些基本规定:

1

超低能耗建筑应满足本导则技术指标的约束性条件,涉及到的各专业设计技术措施,如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和系统等性能指标作为引导性技术措施。

2

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应根据深圳市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采用被动式设计合理优化建筑空间布局,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天然采光、生态绿化等措施,降低建筑冷热负荷需求,提升主动式能源系统设备的能效,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达到超低能耗建筑的目标要求。 

3

建筑能耗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

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室内装修应采用轻质化装修,不应损坏围护结构气密性和影响气流组织,并宜采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或认证)的材料和部品。 

5

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精细化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及智能化运行管理模式。

附件下载:

《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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