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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 | 中国及广东省装配式建筑2022年政策动向回顾

广东装配式建筑分会     2023-02-01     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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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及广东省装配式建筑

2022年政策动向回顾








2022年,住建部明确将“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作为远景目标,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十四五”时期建筑业的主要任务,为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行业将进一步扩大发展空间,加速行业发展进程。2022年国家及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行业有哪些重要政策发布?下面带您一起回顾。





01政策导向

国家


1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1月24日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2月22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装配式等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促进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修等各专业协同。


3月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3月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方面,要以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开展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研究。


4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


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5月13日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城市发展的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大力支持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


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


5月25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6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培育 100 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系列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


6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推广节能产品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建立居民绿色消费奖励机制。


10月12日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各有关城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全面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

           

11月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提升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绿色建材,特别是节能玻璃、新型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到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


12月6日 科技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基础理论水平与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更高质量的技术解决方案,有力支撑城镇低碳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科技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在城市更新、建筑低碳节能、韧性城市和全龄友好城市建设、智能建造软硬件平台、文旅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装备。加强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核心技术装备研发。     



广东


1月12 广东省住建厅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相关标准体系与评价体系趋于完善,形成较为完整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能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1月30 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的通知。


3月23日 广东省住建厅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要求: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制定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名录和扶持措施,建立定期联系和服务指导机制。支持专业领域建筑业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4月8日 广东省住建厅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提质扩面,力争2025年底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


5月13日 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7月1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7月13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对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


7月25日广东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大力发展绿色、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9月16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2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26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00兆瓦。


9月20日 广东省住建厅等15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年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规模不断扩大,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35%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30%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到2030年年底,全省新型建筑工业化由政府示范引领向市场主导发展,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基本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11月3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建成一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11月5日 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10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11月30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绿色建筑,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措施等方式,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广州市

3月17日 广州市住建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构建“链长制”推动建筑业和规划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广州将力争在2024年年底将建筑业全产业规模提升至万亿元规模。将努力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5%,将建成一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一批集BIM技术应用、智能建造、绿色施工、智慧运营为一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


5月24日广州市花都区住建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印发《广州市花都区构建“链长制”推动建筑业和规划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力争至2024年底,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0%,建成1家以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一批集BIM技术应用、智能建造、绿色施工、智慧运营为一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


8月24日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提出:加快形成具有地方特征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规模化建设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建设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100%达到装配式建筑标准,装配率不低于50%,遴选合适的政府投资项目,执行较高标准装配式建筑要求,装配率不低于 60%。到 2035 年,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比例达到80%。


10月10日 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实施工作方案(试行)》明确:2023年至2025年,黄埔区、南沙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用地的建筑工程,推动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的建筑面积占本区年度新出让用地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他各区不低于10%。市、区推动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政府投资试点项目比例应不低于本年度新开工项目数的10%。


1028 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22年版)、《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广州市标准参考格式)等模板文件。


12月9日 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工作指南(2022)》。



深圳市

1月11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推广模块化集成建筑建造等先进技术,新建公共住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支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项目按照高标准实施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行标准化设计,推广应用标准化部品部件;实施绿色施工,推行装配式装修技术,采用全装修交付,强力促进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


3月28日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从立法层面完善绿色建筑管理体制机制,首次将新型建筑工业化纳入立法保障内容;在全国首度提出新建民用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全面绿色化的要求。


4月29日 深圳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深圳主要建造方式,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万平方米,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60%,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个。


6月6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重点发展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光催化自清洁功能材料、涂镀锌防腐装饰、节能玻璃幕墙、太阳能光伏幕墙、可再生建材、装配式建材等绿色建材。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


6月16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提质。对于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要求,且经国家、省或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具有示范意义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100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8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3%。


8月18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0月2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加速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提高装配式建筑综合效益。拓展装配式建筑应用。优选装配式建筑技术。


10月28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通过六大体系24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统筹落实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核心,进一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深度融合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全力打造“深圳建造”品牌。


11月11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示2022年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名单。


11月15日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A级及以上,或《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75分及以上的,根据建筑面积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单位给予一定标准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250万元,且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


12月5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区内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用装配式技术。鼓励企业依托区内工程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应用、部品生产、科研教培等活动,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12月20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开发装配式墙板设计、墙体与主体结构连接、拼装节点处理等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高性能结构保温一体化建材。



佛山市

3月18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提出:2022年至2025年佛山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80%、90%、95%、10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市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5%;到2025年,该比例达到45%。


3月22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2022年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2022年佛山市要确保完成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6%以上的目标任务。大力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实施装配式建筑。2022年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占比应达到60%以上。


4月14日 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佛山市绿色建材设计说明专篇(试行)》


5月19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


8月19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技术细则(试行)》明确:列入佛山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按《计算细则》进行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原则上应用比例不低于30%。


9月2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装配式混凝土高层住宅建筑图集(2022年修编内容)》


9月13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2022版)及《绿色建材技术评价条件(第七批)》的通知。


11月25日 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佛山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征求意见稿)》、《佛山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范本)(征求意见稿)》、《佛山市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佛山市装配式图集笼模体系专篇(征求意见稿)》等多份技术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东莞市

4月8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5月5日 东莞市住建局印发《2022年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提出:大力推进建筑业提档升级。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主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力争2022年底绿色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开工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装配式建筑达到25%以上。


5月25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22〕3号)》。


7月22日 东莞市住建局印发《东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到:“十四五”时期,装配式建筑继续推进,打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标杆。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5%。


11月16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的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建筑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加快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


11月25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东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和范围等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东建节能〔2022〕8号)》



珠海市


4月7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出:修订《珠海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管理办法(试行)》,打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10月10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珠海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到2025年,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面积250万平方米,建成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2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增绿色建筑比例达到95%。同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含PPP项目)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将达到70%,并积极开展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推广与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50万平方米。


10月28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在我市购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优惠额度政策的通知》提出: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或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10%;购买我市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


11月11日 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及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装配率不得低于50%。



中山市


311 中山市住建局印发《中山市装配式工业建筑评价指引(试行)》。


6月9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中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提出: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重点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到 2023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



惠州市


2月8日 惠州市住建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惠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逐步推进健康建筑建设,探索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与舒适特性;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惠州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稳步提升。


4月22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品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一星级及以上标准的房地产项目产品交付落实全装修建设要求,确保绿色建筑品质可控。


7月28日 惠州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9月19 惠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惠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到2025年末,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35%,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不低于70%。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自愿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


11月26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全市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万套,其中2022年4000套、2023年6000套、2024年5000套、2025年5000套。


12月1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


6月16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江门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逐步提高绿色建筑、装配式在新建住宅中的比例,新纳入江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积极发展绿色、装配式住宅建筑。鼓励建筑全生命周期采用BIM技术,推广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装配式建筑+EPC+BIM”协同发展。


8月29日 江门开平市发布了关于印发《开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对符合条件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达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评价等级为基本级、A级、AA级、AAA级的,分别奖励项目总建筑面积2.7%、2.8%、2.9%.3.0%的不计容建筑面积。在同一宗土地内,奖励不计容建筑面积累计不得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面积的3%,同时累计不超过5000平方米。



清远市


2月17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提到: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展部品部件、集成厨卫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体系的标准化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6月2日 清远市住建局印发《清远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加快推进以机械化为基础,以装配式建造和装修为主要形式,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2025年末清远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6月8日 清远市住建局印发《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末,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6月8日 清远市住建局印发《清远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汕头市


3月24日 汕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汕头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全市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所有项目必须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容积率奖励;对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消费者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


4月8日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购买装配式建筑个贷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购买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一手商品房,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额度和根据缴存时间制定的可贷额度范围。


11月17日 汕头市住建局印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总说明(根据广东省标编制)》《装配式实施方案(模板)》等技术文件的参考样式。



揭阳市


03月10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



河源市


2月16日 河源市住建局等12部门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提出: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推动装配式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创建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到 2023年,全市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家,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3个。



潮州市


8月31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拟入库项目,拟确定广东顺大食品调料有限公司“咖啡精品综合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等26个项目为潮州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设备事后奖励专题项目同时计提工作经费。



肇庆市


6月13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推广绿色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制定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集群、产业化基地建设、降低建设过程中的垃圾产生量。


8月19日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肇庆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梅州市


1月27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梅州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我市实现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的目标。


9月13日 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韶关市

1月7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韶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提到:提升发展先进材料产业,发展钢铁及特钢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新型化工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其中,新型建筑材料重点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新型墙体材料,力争到2025年,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实现产值140亿元。



云浮市

5月12日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阳江市

3月7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加快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动水泥、建筑用钢、节能玻璃、新型陶瓷等产业向绿色化、数字化转型,拓展光伏玻璃、多元化特种陶瓷、装配式建材和机制砂等领域,打造现代家居装修“一站式”特色产业链。力争2026年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3月16日 阳江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阳江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提出: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推动装配式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提高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全装修,推动装配式装修发展。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原则上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在立项阶段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星级绿色建筑应积极采用装配化建造方式。



茂名市

3月14日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我市高层次人才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对该市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购买经住建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贷款额度优惠政策。


3月17日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624 茂名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茂名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计容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以规划许可证为准)的新建单体居住建筑面积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含PPP)的新建居住建筑和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7月5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等装配式建筑,优先保障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的生产建设用地。到2025年底前,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湛江市

11月30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湛江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装配式建筑继续推广,新型建筑工业化不断推进;力争建成1~2栋具有岭南特色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02标准规范

1月7日 广东省标准《装配式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建筑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22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批准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4项广州市地方标准。


5月1日 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检测标准》DBJ/T 15-234-2021开始实施。


6月1日 广东省地方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现场检测技术规程》DBJ/T15-239-2021开始实施。


6月29日 广东省标准《装配式综合管廊施工及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月2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箱式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规程》的公告,批准《箱式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规程》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243-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7月26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蒸压泡沫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1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装配式超高性能混凝土市政桥梁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批准《装配式超高性能混凝土市政桥梁结构技术规程》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244-2022。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1123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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