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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丨关于实施《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的补充通知

广东装配式建筑分会     2023-10-12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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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施《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指南》)自发布以来,已指导若干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实施。为进一步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以下简称“国标”)、《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以下简称“省标”)的相关内容,结合周边地市的做法及经验总结,现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实施《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实施意见中要求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应按照国标或省标要求建设并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装配率不得低于50%。
(二)根据实施意见开展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及我市其他自主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自主确定装配化程度,符合国标或省标要求的,可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
二、装配率计算规则
(一)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主体结构应用的装配式部品部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预制混凝土构件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应用比例全额计入主体结构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
2.免拆水泥基底板免支撑的钢筋桁架楼承板
当采用免拆水泥基底板免支撑的钢筋桁架楼承板,作为结构构件的组成部分时,其水平投影面积可计入A1b中;如果仅是施工用模板,其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计入A1b中。
3.免拆卸模板
当免拆卸模板与后浇混凝土形成组合作用整体受力的结构构件时,其水平投影面积可计入A1b中;如果仅作为施工用模板,无法与后浇混凝土形成组合作用整体受力的结构构件时,其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计入到A1b中。
4.高精度模板、成型钢筋
高精度模板指:由工业化生产的标准化定型模板以及紧固连接配件等组成的模具系统,采用该系统浇筑的混凝土表面能够达到4mm/2000mm平整度要求,且模板及配件可多次循环利用,主要指铝合金模板、钢模板、塑料模板以及其他可再生材料制造的模板。
成型钢筋指:按规定形状、尺寸通过机械设备自动化加工、组合形成的二维或三维钢筋制品,如焊接钢筋网片、焊接钢筋笼等。
采用高精度模板、成型钢筋进行施工时,其应用比例可按以下系数折算后计入主体结构(Q1)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
(1)同时采用高精度模板和成型钢筋的,竖向构件(包括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折算系数取0.7;
(2)同时采用高精度模板和成型钢筋的,水平构件(包括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折算系数取0.9;
(3)单独采用高精度模板或成型钢筋的,折算系数统一取0.18;
主体结构(Q1)全部或部分通过采取(1)、(2)、(3)折算方式合计得分如大于20分,按20分计算。
(二)围护墙与内隔墙
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Q2a)与围护墙和内隔墙细化项(Q5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墙且表面平整度达到免抹灰找平要求时,可视作非砌筑类墙体;围护墙和内隔墙细化项(Q52)内增设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细化项(Q52C),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在50%~80%时,Q52C评价分值为1~2.5分;Q52总得分由Q52a、Q52b及Q52c累加而成,Q52不应与Q2b、Q2d同时得分,Q2最低得分可包含Q52得分。
(三)绿色建筑(Q62a):绿色建筑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一星可得0.5分,取得二星可得1分,取得三星可得1.5分。
三、专家论证
单栋建筑因存在建造技术特殊、造型复杂、多功能混合等情况,难以满足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评价要求,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后向我局申请调整装配式建筑技术评价有关要求的具体实施指引如下:
(一)应在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或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前开展技术论证。
(二)建设单位应遵循“应做尽做”的原则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多种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进行比对,从设计、施工等方面具体分析存在问题,充分论证各种技术方案的实施可行性。
(三)建设单位应从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中选取专家或者邀请院士、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高工等不少于3名专家(应至少包含1名建筑设计,1名结构设计,1名施工、建筑材料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建设单位要及时将论证结果报我局。
(四)经论证项目全部或者部分技术项难以按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评价要求实施的,经向我局报备后该部分可以免于参与评价,但其余部分仍应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我局将视情况对论证结果进行抽查,对未切实做到应做尽做的建设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项目建设主体按照抽查结果进行整改;对未切实履行专家职责的评审专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我市申报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或示范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严格按照国标或省标要求建设并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符合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如我市的规定与国家、省不一致的,以国家、省的规定为准。
(二)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相关装配式建造技术及所涉及的部品部件进行论证,对认定为装配式施工技术及装配式部品部件的,将明确其折算系数并予以公布。采用此类装配式部品部件施工的构件,其应用比例可按所公布的系数折算后计入主体结构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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