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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 关于征集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广东装配式建筑分会     2021-02-24     4929

关于征集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标准制订工作,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和材料相关技术的发展,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启动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范围

引导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装配式发展及自主创新等相关工作,优先支持技术领先、工艺先进、节能与降低工业“三废”和绿色环保等生产、产品、应用和管理的相关标准项目立项,体现安全、节能、绿色、环保、质量方面的标准需求,填补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空白,或严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标准项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申报项目应符合开放、公平、协商、透明、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

二、申报立项要求

1.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国家现有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

2. 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编写《团体标准编制项目申报说明》,填写《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2)及其他相关证明、论证材料等,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三、申报周期及立项审批

团体标准申报立项作为常态化工作,申报单位可依据前期的调研情况随时提出立项申请,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审查。经协会标委会组织专家评估后,对于予以立项的标准制定项目报协会审批立项。

联系方式:李工:18598163111  

                项工:18520604796

                卢工:18589273000   

                张工:18520602931

电子邮箱:1602970120@qq.com。

附件:(请点击文末二维码下载Word版附件)

1.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制项目申报说明的要求

2.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建议书


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装配式建筑分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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